那些无法在市场上规定差价合约的运营商手中购买电力。实际上,最
显著的代价是对电力市场设计的干预所产生的连带影响。
每种建议都有利弊。限制超边际收益机制的优点是不影响日前市场均
衡价格。因此,这一机制不影响成员国之间的跨境电力交易。希腊的
提案展现出重新思考市场运作机制的雄心,而不是试图修补一个被认
为过时的机制。伊比利亚的机制维护了电力市场设计,并设法在上游
进行干预,以解决被认为是特殊现象的天然气价格上涨问题。
希腊机制和伊比利亚机制都对批发价格产生影响,因此,应在欧盟层
面采用这两种机制,以防止跨境电力交易的扭曲。至于对天然气和超
边际收入设置上限的方案,还有一个进一步的问题。如果上限设置过
低(比如在tope模式中),其风险是会加剧对电力出口和电力系统安
全的影响。而对超边际收入设置上限,还可能会阻碍电厂投资成本的
回收。
希腊的提议则有更进一步和更为具体的局限性。首先,由于没有义务
参与所谓的绿色电力池,目前尚不清楚那些不能或不方便在市场上签
订差价合约的发电厂讲如何获得报酬。其次,在第二节交易(即高边
际成本资产的交易)中,如果一些发电厂认为必须满足一天中某些时
段和某些市场区域的电力需求,那么它们可能会行使市场力,从而构
成重大风险。这有可能会阻碍降低电价的目标。此外,这种机制在实
施层面的复杂性也不容低估,不管是调整市场和跨境电力交易的运作
规则,还是在电力交易所运营商之间及其与电力监管机构之间拟定新
交易机制的实施协议,都将会是一个非常复杂耗时的过程。
最后,所有这些措施——即使是在欧盟层面上采取的措施——都有可
能在无意中增加成员国之间的分歧。例如,从边际定价转向平均定价
的模式显然会使得平均发电成本较低的国家(即天然气发电占比较小
的国家)享受较低电价。这会对下游行业的竞争优势或劣势产生影
响,特别是那些能源密集型和与贸易相关的行业(如钢铁、水泥、造
纸、玻璃等)。
市场脱钩的想法——通过行政干预将可再生电源与其他电源分离开来
——虽然在政治层面取得了巨大成功,但也会有许多不同的含义。然